奈德哈特的诗歌中也反映了查理大帝颁布的农夫着装定制。他在第36首《冬歌》中写道,皇帝驾临时,农夫必须剪短头发。尤其是农夫格策曼(Gätzemann),因为他留着像贵族一样的“金色长鬈发”。“他和舞伴的发饰和服装必须符合查理大帝时的规制。”《塞弗立德·赫尔布灵》(约1300年)则把对农夫着装的禁令追溯到一项古老的奥地利全国通用法律:“法律早有规定,农夫只能穿自制的灰色粗呢衣,星期五可以穿质地较好的蓝色呢绒衣服,此外农夫和他的妻子不准穿其他颜色的衣服。可现在她却穿着根特(Gent)产的绿色、棕色和红色衣料呢。”几乎到处都能看到对农夫着装的歧视性规定,同时也到处都能听到贵族们指责农夫违反着装规制。梅尔克的亨利(Heinrich von Melk,12世纪末)就曾愤怒的指出,即便是那些干粗活的女人也要“穿着长长的衣裙,仿佛不在走过的地方托起一片尘土”便不甘心似的。
文学作品中所反映的情况也说明,贵族社会很关注自己在着装上的特权能否得到保障。然而实际上的着装禁令在13世纪中叶之前好像并不存在。在服装史的研究中流传着一种无法证实的法令。而事实是,法王在1188年,也就是启程参加十字军东征之前不久,与英王亨利二世一道颁布了一项军令:禁止十字军中的贵族在东征途中穿着昂贵的布料和皮革。“任何人均不得穿戴红松鼠皮、灰鼠皮、紫貂皮及大红的服装。”文字保留下来的最早的着装规定源自西班牙。卡斯蒂利亚国王阿尔方斯十世(Alfons X. von Kastilien,卒于1284年)酷爱艺术和科学,他于1258年颁布了一项内容广泛的宫廷制度,其中包括宫廷社会成员着装的详细规定。其目的在于既限制贵族在服装上的无度的奢华,同时又满族贵族保障着装特权的要求。最重要的规定是:“包括贵族和其实在内的任何人一年内都不得置办四套以上的服装。所有衣服不得采用雪貂皮或河狸鼠皮,也不能用丝绸或金银色皮毛。不能在衣服上镶长绦带、绣花和镶金边。此外,也不得佩戴有绶带、装饰性的镶边和任何其他装饰。服装所用材料只能为皮毛和織物。一套衣服外面不能再加一套衣服。除国王外其他人均不得穿大红的斗篷。每人每年只许置办两件皮斗篷,而且一件斗篷至少得穿两年。除国王和贵族外,任何人不得穿塔夫绸或丝绸——除非做衬里用。除国王、贵族和贵族出身的新郎外任何人均不许穿昂贵的皮革。贵族及任何人均不得穿镶有宝石、纽扣、长绦带、雪貂皮、河狸鼠皮(除了在皮大衣的镶边)的银皮斗篷。贵族在宫廷中不得穿配铠甲的外袍(tabardo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