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摘录整本书中最有感触的几句:
「换一种更简单却绝对无法让女人接受的说法:只有照料好男人们的日常生活,她们才有资格写作,或是从事其他什么活动。那么又有谁来照料女人的生活呢?古往今来,女人乐意被描绘为男艺术家的缪斯女神。那么又是谁、在何时、在何地,能够称为女人们的缪斯呢?女人必须成为自己的缪斯。」
「而英格博格·巴赫曼则嘲笑男人和他们心中的缪斯女神:“在你们眼中,作为谈资津津乐道的缪斯女神只不过是驮货牲口而已,最多只能算是有点学识、善解人意的伴侣。”」
「男性能否成为作家,性别并没有太大影响,至少不会造成阻碍,但是女性却受到很大阻力,这要求她们在作品中以细微的差别取得更引人注目、与众不同的结果。不少女性认为这也是一种歧视,她们原本准备将女性的特点和偏爱抛开,在写作中忽略自己的性别具有的独特视角,却被要求“像个女人那样写作”。」
感想一:关于性别差异
对于女作家们的印象,不论古今中外东瀛西洋,基本上历史上著名的女作家们,包括诗人,不是老处女就是荡妇就是疯婆子,下场好的屈指可数。无论是封建时期不允许女性阅读写作,还是18、19世纪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渐被提升的妇女社会地位,还是当今跨国公司投行律师为了所谓“多样性”表面上避免歧视的形象而照顾雇佣女性职员,女性的社会地位一直都只男性自身的利益需要而产生变化。每次在四大所和投行的on campus presentation上听到banker和CPA们强调自己的firm是如何的diversified,总是会觉得好笑又无奈。但是没有这些对diversity的表面要求,现实情况可能会更糟。
感想二:关于写作
其实本来是想先读『阅读的女人危险』那本书的,但是因为『写作』这本在豆瓣阅读上有电子版而『阅读』那本没有,所以先读了这本。女人到底为什么写作?男人为什么写作?人为什么写作?想到这些问题的时候,总是仿佛有了些头绪却又不知该如何整理。曾经为了自己的意淫和脑补也写过一些三流都算不上的东西,原创更是从来都没有过,但每次有创作欲想要写点什么的时候,小说也好、和歌也好、哪怕是下三滥的同人,似乎都只是想要用自己的价值观和认知来创造、并向人展现一个自己所理解的世界。希望别人在阅读自己的作品、试图理解自己所创造的这个世界的同时,也能理解自己;希望能够通过自己所创造的这个世界被人认同,而使自己也能被认同。
于是我懂了。写作,正确地应该说创作,归根结蒂,无非还是人追求实现自我价值、追求被社会认同的一种方式。正如龚鹏程在『文学散步』中所说:「一位创作者在进行创作之前或创作时,往往预设了“观众”。他会构想我这篇东西是准备写给谁看的、大约有多少人会看得到、他们的理解能力如何、可能会有社么样的反应或效果等等,并调整创作的计划,安排意旨的叙说方式,选择适用的文类。」而作家所预设的这些“观众”,就是作家们追求认可的对象。
无关紧要地PS. 最近想完全重新开始写神罗编年史同人了。
「换一种更简单却绝对无法让女人接受的说法:只有照料好男人们的日常生活,她们才有资格写作,或是从事其他什么活动。那么又有谁来照料女人的生活呢?古往今来,女人乐意被描绘为男艺术家的缪斯女神。那么又是谁、在何时、在何地,能够称为女人们的缪斯呢?女人必须成为自己的缪斯。」
「而英格博格·巴赫曼则嘲笑男人和他们心中的缪斯女神:“在你们眼中,作为谈资津津乐道的缪斯女神只不过是驮货牲口而已,最多只能算是有点学识、善解人意的伴侣。”」
「男性能否成为作家,性别并没有太大影响,至少不会造成阻碍,但是女性却受到很大阻力,这要求她们在作品中以细微的差别取得更引人注目、与众不同的结果。不少女性认为这也是一种歧视,她们原本准备将女性的特点和偏爱抛开,在写作中忽略自己的性别具有的独特视角,却被要求“像个女人那样写作”。」
感想一:关于性别差异
对于女作家们的印象,不论古今中外东瀛西洋,基本上历史上著名的女作家们,包括诗人,不是老处女就是荡妇就是疯婆子,下场好的屈指可数。无论是封建时期不允许女性阅读写作,还是18、19世纪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渐被提升的妇女社会地位,还是当今跨国公司投行律师为了所谓“多样性”表面上避免歧视的形象而照顾雇佣女性职员,女性的社会地位一直都只男性自身的利益需要而产生变化。每次在四大所和投行的on campus presentation上听到banker和CPA们强调自己的firm是如何的diversified,总是会觉得好笑又无奈。但是没有这些对diversity的表面要求,现实情况可能会更糟。
感想二:关于写作
其实本来是想先读『阅读的女人危险』那本书的,但是因为『写作』这本在豆瓣阅读上有电子版而『阅读』那本没有,所以先读了这本。女人到底为什么写作?男人为什么写作?人为什么写作?想到这些问题的时候,总是仿佛有了些头绪却又不知该如何整理。曾经为了自己的意淫和脑补也写过一些三流都算不上的东西,原创更是从来都没有过,但每次有创作欲想要写点什么的时候,小说也好、和歌也好、哪怕是下三滥的同人,似乎都只是想要用自己的价值观和认知来创造、并向人展现一个自己所理解的世界。希望别人在阅读自己的作品、试图理解自己所创造的这个世界的同时,也能理解自己;希望能够通过自己所创造的这个世界被人认同,而使自己也能被认同。
于是我懂了。写作,正确地应该说创作,归根结蒂,无非还是人追求实现自我价值、追求被社会认同的一种方式。正如龚鹏程在『文学散步』中所说:「一位创作者在进行创作之前或创作时,往往预设了“观众”。他会构想我这篇东西是准备写给谁看的、大约有多少人会看得到、他们的理解能力如何、可能会有社么样的反应或效果等等,并调整创作的计划,安排意旨的叙说方式,选择适用的文类。」而作家所预设的这些“观众”,就是作家们追求认可的对象。
无关紧要地PS. 最近想完全重新开始写神罗编年史同人了。